芒市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来源:网络 时间:2025-05-16

  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坚持“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遵循“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总量控制”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和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类别。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包括: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上人员需要芒市城镇户籍)、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这两类人员只需芒市户籍,不限农村城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单位部分保险★▪◆,(聘用单位所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险可以向人社局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中收取后缴纳■●。

  (二)面试▪=△。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芒市人社局安排推荐至单位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精神,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大学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被征地农民需要出具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